【平安校園】清源街道中心幼兒園12.2交通安全倡議書
2021-12-02 09:27:39 | 來源: | 編輯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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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近年來,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已成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交通工具。據統計,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、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車輛。其中未佩戴安全頭盔、佩戴安全頭盔不規范,是造成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駕乘人員傷亡的重大因素。汽車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。
為進一步做好幼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,提升家長及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識,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,清源街道中心幼兒園作出以下倡議:
一“盔”一“帶”保安全
“一盔”是指安全頭盔。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,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開玩笑,也是對他人安全的不負責。頭盔不僅可以吸收對頭部的撞擊力,還可以防止尖銳物穿透而傷害頭部。事故發生時,在速度加慣性的沖擊下,頭一旦與堅硬的路面或電線桿、行道樹碰撞,容易出現顱骨骨折、顱內出血等,危及生命。而戴頭盔,是最簡單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。在駕乘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時,要正確佩戴頭盔。
“一帶”是指安全帶。汽車安全帶又可稱座椅安全帶,是乘員約束裝置的一種。“安全帶是生命帶”,主要起固定作用,不僅可以防止駕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被拋出車外,還可以防止與車內物品發生二次碰撞。能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保護駕乘人員身體少受傷害。日常駕駛中,要正確系好安全帶。
文明交通伴我行
細節關乎生命,安全文明出行。交通路上的安全與否,其實就在一念之間,多留一份心,與安全同行,就能走得更穩、更遠。借此時機,我園呼吁家長和小朋友們一起關注“細節”,助力安全文明出行。
交通安全五“不要”
1.不闖紅燈;
2.不隨意橫穿馬路;
3.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;
4.不乘坐超員車輛;
5.乘坐低速貨車,三輪摩托, 拖拉機摩的,以及報廢,非法拼裝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。
交通安全五“要”
1.乘坐汽車要系好安全帶;
2.乘坐摩托車,電動自行車要戴好安全頭盔,乘坐轎車要坐在后座安全座椅上;
3.橫穿道路要走斑馬線;
4.要走人行道;
5.我自覺做好紅燈停、綠燈行,黃燈不搶行。
安全事項小提示
1.對幼兒履行監護人的義務,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,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,配合幼兒園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,發現幼兒的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和糾正。
2.接送幼兒上下學時,家長必須時刻保證幼兒在自己視線之內活動,入園離園時家長必須緊牽孩子小手,以防幼兒跑出自己的視線范圍,發生安全事故。
3.家長不得使用或搭乘“三無”車輛(無車牌,無駕照,無保險)接送幼兒上下學。
4.家長不得酒后駕駛機動車車輛接送幼兒上下學。
5.行走時須在人行道內行走,沒有人行道的,須靠邊行走;不穿越、攀爬、倚坐道口護攔。
6.不在路上扒車、追車、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;教育幼兒不在馬路上踢球、跳皮筋、打鬧、玩耍。
7.橫過馬路或通過十字街道時,要走人行橫道, 注意來往車輛,做到“紅燈停,綠燈行”。
8.過馬路時,要牽好幼兒的手,教育幼兒不在馬路上奔跑,不獨自過馬路。
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唯一,也是全社會的財富,為了我們每個家庭的幸福,也為了我們這個社會的平安與和諧,讓我們一起行動,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,我們衷心祝福每一個孩子都能享受安全交通,享受現代教育,每一位家長都能享受到平安教育帶來的美滿幸福。